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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5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山西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院办校”改革,构建适应改革发展的学院治理架构和治理体系,现对学院内设管理机构科级干部进行调整选任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山西农业大学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和好干部标准,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任用到科级岗位上来,为推进院所融合、加快学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四)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学院党政管理机构和科级职数严格按照学校批准的机构数量和职数要求进行设置,具体是:党政办公室、团委、教务办公室、财务资产科、科研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每个机构设置正科级岗位1个,共5个;原则上每个机构设置副科级岗位1个,考虑到团委、科研与社会服务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各增设副科级岗位1个,共设置副科级岗位7个。

四、选拔任用条件和要求

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㈠、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献身高等教育事业,在学校发展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师生、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学校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管理的实践经验,善于学习和把握教育规律,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师生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遵守组织纪律,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㈡、基本任职资格和条件

1.正科级岗位

⑴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1231日;

⑵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⑶ 提任正科级岗位,应在副科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曾在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工作1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不计年限)时间计算截止20211231日;

⑷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021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新进人员除外)

⑹ 党务干部、团学干部应是中共正式党员。

2.副科级岗位

⑴ 提任副科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40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1231日;

⑵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⑶ 提任副科级岗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1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4年以上,大专毕业参加工作5年以上,或曾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人事代理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应在本校工作3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的应在本校工作5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20211231日;

⑷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021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新进人员除外)

⑹ 党务干部、团学干部应是中共正式党员。

五、调整选任工作程序

1.民主推荐。采用谈话推荐、会议推荐两种形式。

谈话推荐范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科室、系、研究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副高职称及以上教职工代表。

会议推荐:学院党委根据谈话推荐情况,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经党委会议讨论研究,确定会议推荐人选,组织会议推荐。会议推荐一般实行署名推荐,允许另选他人。会议推荐范围在谈话推荐的基础上增加教职工代表。

2.确定考察对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学院党委根据综合考虑岗位要求、干部德才条件、综合考虑干部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和“六查”。学院党委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后,发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的同时开展民主测评,并和学校有关部门协同组织“六查(档案、查个人事项、查民意、查业绩、查线索查案件),通过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特长及不足,并形成考察报告,报组织人事部。

考察谈话范围:学院班子成员,科室、系、研究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副高职称及以上教职工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科室(系、研究室)的同志;考察对象是中共党员的,应听取其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或者支委的意见,了解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及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查档案工作由干部档案管理单位开展,并填写任前档案审核登记表;查线索、查案件根据太谷校区、龙城校区实际情况征求校纪委和基层党组织意见。

4.讨论及决定。考察结束后,学院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综合组织考察、人岗相适等有关情况,确定拟任用人选。拟用人选名单向组织人事部报送。

5.发文任用。组织人事部审核通过后,经校党委统一研究,发文任命。

六、组织领导

学院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中涉及到资格审核、考核考察等工作的工作人员,由院党委研究决定。

七、工作要求

1.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事业为上,着眼学校合署改革和食品学院改革发展需要,着眼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公道正派、任人唯贤,科学组织实施,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增强工作力量,为学校储备管理人才。

2.严格遵守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十不准”“十严禁”等规定,严格遵守“回避”制度,认真履行各项工作程序,做好干部调整选任全程纪实留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3.正确对待调整选任。学院干部职工要从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从学院的长远发展出发,服从党组织安排正确看待个人职务变动和进退流转,始终服务于学院和学校发展大局。

4.强化选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在科级干部集中调整选任期间,接受学院干部群众的情况反映和来信来访,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中国共产党山西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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