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横向科研项目财务报销补充规定(试行)
为加强我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和《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现就横向科研项目财务报销补充规定如下:
一、讲课费、评审费与咨询费
专家讲学与项目评审费标准按照《山西农业大学专家讲学与各类项目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报销时需另页注明专家的职称、单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同时提供专家的职称证明以及准确的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及行号(注意:卡号及姓名必须一致),并附讲课费、评审费或者咨询费内容表。
专家讲学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校外专家讲学费(税后),院士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讲学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其他人员讲学费(税后),省部级干部每学时不超过1500元,司局级干部每学时不超过1000元,县处级及以下干部每学时不超过500元。
(二)校内专家讲学费(税后),按照校外专家相同级别标准的50%发放。
(三)纳入教师职责或晋升职务要求开展的讲学培训,党内或行政职务要求讲的党课、职业规划课、政策宣讲课、就业创业指导课等,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举办的各类培训讲学,不再支付费用。
专家评审费、咨询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校外专家评审咨询费(税后),院士每天不高于6000元,通信咨询费每人每个项目不高于900元;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天不高于2000元,通信咨询费每人每个项目不高于3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高于1000元,通信咨询费每人每个项目不高于200元。
(二)校内专家评审咨询费(税后),评审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含2小时),300元/人,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人,每天(8小时)评审劳务费不超过800元。如遇特殊情况,在工作时间内不能如期完成评审工作需延长评审时间的,每延长1小时增加100元,每天最高限额为1000元。
二、会议费
会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费用报销要附会议预算单、签到表、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资料印刷费等与会议有关的费用明细,未发生的费用不附。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在综合定额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上限为550元/人/天,严格实行银行对公转账或公务卡支付方式结算,不得支付现金。
三、培训费
报销时应提供培训通知、培训预算、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资料印刷费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明细,未发生的费用不附。标准按《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50号)文件执行。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上限为:400元/人/天。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举办培训的工作人员应控制在参训人数的10%之内,最多不超过10人。
四、差旅费
实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开支差旅费。标准按《山西农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农大党字(2021)1号)执行。需开车出行的,原则上须使用招标定点汽车租赁公司车辆;报销时需提供正式发票、租车协议及租用车辆的行车记录,行车记录必须一次一记录,及时报销,不能汇总填列。
五、市内交通费用
有市内交通预算的,可以使用出租车,出租车票报销实行一事一审批制度,报销时提供出租车正式发票,并说明报销事由及用车时间,及时报销,汇总报销不得超过3个月。
六、劳务费
报销时需附用工人员花名表,注明天数、实施劳务内容、单价、金额、承办人,同时提供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以及准确的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及行号(注意:卡号及姓名必须一致) 。
劳务费发票凭劳务人员身份证到劳务提供所在地的税务部门代开发票,打入劳务人员个人银行卡。
校外人员劳务费报销时需另页注明发放人员的职称、单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科研项目发放劳务费按《山西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农大行字(2017) 51号)执行。
七、单位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和在校大学生、研究生科研补助。
长期聘用人员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工资按合同约定发放,按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纳税,不需再开具发票。在校大学生、研究生科研补助发放时应附学生证、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补助大于5000元/月,按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纳税,不需再开具发票。
八、资料印刷费、版面费、出版费
印刷费报销时需准备发票(发票上需列有明细或提供加盖销售单位章的税控明细清单) ,印刷需要定点采购,公务卡支付提供pos机小票;支出需对公转账或公务卡支付。
报销境内论文版面费需提供发票和录用通知,境外论文版面费需提供录用通知、发票(Invoice)或收据(Receipt) 及其翻译件(翻译件需翻译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汇款凭据及当日民币汇率。
出版费报销需提供发票和合同。
九、试剂材料费/办公费
报销时要提供正式发票,注明数量、单价、金额,附具体试剂材料明细表(供货方盖章),1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供货合同,不能化整为0,同时提供人员领用单、实验内容和实验试剂材料使用说明。教辅人员采购实验、教学、办公用品须参照以上报销要求。
十、试验地及实验室的水电暖费
报销时需提供试验地及实验室面积、用水量、用电量及单价、金额,承办人需签字造表。
十一、测试化验加工费
测试化验费报销时需提供正式发票、测试化验协议、测试化验清单(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测试化验单位承担测试化验任务,并附测试化验机构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工费报销时需提供正式发票、加工协议、预算清单、三人以上签字的单位交接验收单。
十二、政府采购
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50万元以下需办理招标采购手续。属于最新年度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设备购置、工程物资及服务应当集中采购。采购人需填报《山西农业大学资产购置申请表》送财务部门审核采购计划并上报,待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复后按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十三、项目合作协议要求
横向项目合作协议签订后要提供给财务部门一份留档,项目合作协议要有详细的预算支出说明,要求每个项目计提经费总额的5%作为学院管理费用;项目经费支出要符合项目合作协议的有关内容,项目合作协议中不包含的内容不能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十四、资金支付方式
大额资金支付为5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后方可支付,大额资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燃油费、小额材料费等要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科研补助、设备费、大宗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十五、报销承办人对发票的真伪负责,如有疑问时可通过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等网站进行查询。
十六、本规定如与上级规定和法规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法规执行,若国家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国家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