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院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负责人要随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加强档案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档案室内不准接待客人,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照明,室内外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各类档案必须符合保管要求方可入库。全部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编制检索目录,按不同种类、载体、保管期限分类排列,统一使用规范的档案装具,定点存放。
四、档案室是档案资料保护、贮存的重要基地和提供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五、档案室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得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六、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接收清单、库存档案调出及日常的借阅、归还、销毁。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七、定期对卷宗进行检查,对有破损、载体变质、字迹扩散等问题的档案及时采取修补或复制等抢救措施。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八、档案室和文件柜的钥匙不得随意转让他人,特殊情况领导批准。下班前注意关门、窗、灯、锁,切断有关电源设备,经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山西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贮藏保鲜研究所)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