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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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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201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努力实现就业更加充分,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当前,国内经济趋稳的基础还不够稳固,全社会宏观就业压力增大。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99万人,比2012年增加19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复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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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 2012年1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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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期院级党课培训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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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班级 姓名 序号 班级 姓名 序号 班级 姓名 1 生工091 马玉良 35 食安091 王杨文 69 食安信091 武雅菲 2 生工091 袁成森 36 食安091 杨浩 70 食安信091 王艳乐 3 生工091 杨鹏 37 食安101 李朝虹 71 食安信091 高瑞英 4 生工101 吴晓杰 38 食安101 赵燕楠 72 食安信091 信鑫 5 生工101 潘丽娜 39 食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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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 2012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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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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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今下发,按照学校评审安排,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于明天中午以前向学院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过时不候。 附: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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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 2012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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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党员2012年党费收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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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现有教职工党员34名,学生党员75名,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本年度共缴纳党费6240元整,全部上交到校党委组织部。 食品学院党委 2012年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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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 2012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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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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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的相关条件,食品学院组织学生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评委会初评,拟同意推荐以下同学参加学校2012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 孟庆然 何成武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五天内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6289539 电子邮箱:sxndspxy@163.com 特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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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 2012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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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召开考风考纪动员暨安全工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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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保证即将进行的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和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12月20日下午,食品学院在我校实验大楼博远堂召开考风考纪动员暨安全工作会议,食品学院党委书记元纪明、分团委书记程三宝、分团委副书记郝称莉以及辅导员赵乐出席了此次大会,食品学院大一至大三全体学生参加了会议。会议分前后两场进行,由党委副书记贾昊昱主持。 会上,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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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 2012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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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2012年度学生工作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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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评比获奖情况: 1.校“五四”红旗分团委: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 2.校先进学生分会: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3.山西省优秀团干部标兵:程三宝 4.省优秀辅导员:郝称莉 程三宝 5.省先进班集体:食品102、生工信091 6.省“三好学生”:陈思 7.省“优秀学生干部”:张霞 8.省优秀毕业生:贾振宇、陈辰、张博峰、雷政凝 9.校“五四”红旗团支部:食安091班团支部、食安102班团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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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 2013年0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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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卢训教授来我校开展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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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应食品学院和科技处邀请,台湾中华谷类食品工业技术研究所所长卢训教授专程来我校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 上午,卢训教授在食品学院会议室作了题为“国内外谷类保健食品的发展及功能产品研究开发”的学术报告,食品学院及相关学院近100名师生认真听取报告。 卢教授结合自己近年来的研究工作,就世界谷类食品发展趋势及功能评价、谷类食品功能研究及产业化推广、台湾及大陆食品产业发展趋势进行了介绍。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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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 2013年0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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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明昌教授荣获“山西科技传播标兵”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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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上午,由省科协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联合主办的山西省首届“金瓯杯”科技传播奖颁奖典礼在太原隆重召开,我院常明昌教授荣获“山西科技传播标兵”称号,并获授“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首届“金瓯杯”科技传播奖重点对农业科技传播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全省表彰科技传播标兵10名,同时授予“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常明昌教授近年来,先后在广灵县、左云县、太谷县、泽州县、阳城县、高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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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 2013年0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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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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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 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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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 2013年0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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