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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教职工参加学术会议、业务培训资助办法(讨论稿)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5日 15:4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2016年1月22日,食品学院第四次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讨论)

第一条 为支持教职工进行学术交流,紧跟学术前沿,提高学术研究水平;支持教职工参加业务培训,满足工作需要,提升教学教研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助内容:用于参加学术会议的费用或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

第三条 资助对象:本办法面向食品学院全体教职工。

第四条 资助金额:学院每年资助每位教职工1500元。

第五条 原则上每人每年只资助1次,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40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

第六条 教职工使用资助经费参加学术会议和业务培训须经学院批准。

第七条 申请资助的教师,需填写《食品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业务培训)资助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至办公室。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邀请信(原件或复印件); 2.会议注册费收取证明。

第八条 学院在参会(参训)前5个工作日进行受理和审批(寒暑假除外)申请。

第九条 参会(参训)考核:受资助教师在参会(参训)期间应至少了解会议一个最新研究方向或动态,参会(参训)后面向学院教师或学生进行一次学术交流。

第十条 考核合格后,学院按规定核定相关费用,受资助的教师持报销凭证到学校计财处报销。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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