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按照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方案》(农大行字(2025)1号)和《山西农业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教务字(2025)59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我院的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成立食品学院2026年推免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
(一)成立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免工作。
组长:郭志远 张立新
副组长:冯翠萍 贾文龙
成员: 王愈 张勇 张晓宇 陈振家 朱俊玲 王君 孟俊龙 白锦霞 王亚琍 胡晓艳
(二)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
组长:郭志远 张立新
副组长:王愈 贾文龙
成员: 冯翠萍 张勇 张晓宇 刘靖宇
(三)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申请学生提交材料的审核鉴定。
审核小组由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二、工作原则
本次“推免生”推荐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选拔。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强化科研创新潜质、全面发展及学术特长的考核。
三、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指标分配办法,确定指标分配方案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人数 |
专业性质 |
推免生指标数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32 |
国一流专业 |
3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107 |
国一流专业 |
6 |
食品科学与工程 (卓越人才实验班) |
28 |
卓越人才实验班、国一流专业 |
4 |
食品质量与安全 (卓越人才实验班) |
29 |
卓越人才实验班、国一流专业 |
4 |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
67 |
省一流专业 |
3 |
食用菌科学与工程 |
77 |
|
3 |
合计 |
|
|
23 |
四、遴选推荐
(一)推免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3.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通过定向委培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可参加推免的);
4.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5.全国CET-4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申请直博考生外语水平须达到全国CET-6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或雅思A类6分以上或有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的研究性学术论文;
6.前三学年的课程考核合格,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居于本专业前20%;申请直博考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居于本专业前10%;
7.对于在校期间存在考试作弊行为,或因违反有关规定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
(二)综合遴选
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综合遴选办法遴选。
1.综合遴选成绩满分100分,由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及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加权获得。其中,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占综合遴选成绩的80%,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占综合遴选成绩的20%。
2.综合评价指标成绩满分20分,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主要指支教、支农等具有较长时间服务的项目)、交流学习与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外语成绩、国家级或省级荣誉等8项全面发展价值导向指标构成。志愿服务以提供省部级获奖证书为准;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根据具体内容、等级及名次赋分。在某一项指标中有多项得分情况时,得分不累加,只取最高级别的分值计算。
各项指标具体赋分如下:
(1)参军入伍服兵役,2.5分。
(2)参加志愿服务(主要指支教、支农等具有较长时间服务的项目,特指省部级设立的项目),2分。
(3)交流学习与实习:
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指省部级设立的项目),2分。
校际交流学习(特指学校选拔派出),1.5分。校际交流生须完成规定时长的交流学习,且在交流学习期间无挂科、无违反交流所在学校管理规定的记录。
(4)科研成果:最高分值3.5分。
①论文:按照学校高水平期刊认定标准及目录(最近年度发布),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G3及以上或北大核心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署名单位须为山西农业大学,论文须为正式发表成果,参评以前至少须有刊物录用证明。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论文仅作参考,不纳入评价成绩计算。发表G3级别及以上论文,计3.5分;发表北大核心论文,计2.5分。
②专利:在校期间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1)计3.5分,其他排名不计分,须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署名第一单位。
(5)竞赛获奖:参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参赛目录(参照最近发布),将竞赛分为三类,其中:
Ⅰ类竞赛:仅指竞赛目录内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Ⅱ类竞赛:竞赛目录内上述Ⅰ类竞赛之外的。
Ⅲ类竞赛:竞赛目录外,团中央、教育部等部门主办的其他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一级学会主办的大学生专业技能大赛等。
竞赛类别分值:Ⅰ类竞赛3.5分,Ⅱ类竞赛2.5分,Ⅲ类竞赛2分。
奖项等级权重:国家级前三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1、0.9、0.8,省级第一等级0.7。
参赛人员证书排名权重:主持人或负责人1,排名第二至五的0.8,排名第六至十的0.6,排名第十之后的0.4。
该项指标得分=竞赛类别得分*奖项等级权重*参赛人员证书排名权重。获得Ⅰ类竞赛国家级第一等级的主持人或负责人,在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可直接获得推免生资格,无需参加综合评价。
(6)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
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合格,计2分;主持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合格,计1分。
(7)外语成绩,须达到或超过相应分数线,且语种与学生本人在校修读的主修语种一致,计算办法为:该项得分=本人成绩/相应科目满分*2.5。分两类:
①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实施的:CET6≥425;小语种(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六级≥60。
②由其他国际机构实施的:雅思≥6.5,托福≥90,PTE≥60;其他语种分数线参照CET6及格线。
(8)国家级或省级荣誉称号:获得全国优秀大学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国家荣誉称号,计2分。获得省级优秀大学生、省级大学生年度人物等省级荣誉称号,计1分。
以上各项指标统计截止时间为申请推免年度文件下达之日。总分相同条件下,按照学生的成绩绩点、外语六级、国家级荣誉、科研成果、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竞赛获奖进行排名。
3.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办法严格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章有关条款执行,其中,曾不及格课程成绩的绩点按照上述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打折计算。综合评价指标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学生出具的证明材料,并进行公示。对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存在争议的加分指标,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最终裁定。
4.综合遴选成绩=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5*80+综合评价指标成绩。
5.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申请推荐免试学生综合遴选成绩进行排序并公示,按照学生综合遴选成绩及本单位推荐优秀本科生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汇总各单位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推荐工作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2025年8月31日中午12:00前向食品学院提交《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表》全部材料的电子版文件1套。
2.专家小组审核(2025年9月1日-9月2日)学院成立由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名单另行报送),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认定。对有疑义的,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学院审核公示(2025年9月2日-9月5日)推免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名单,填报《食品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结果》,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日。
4.提交学校审核。2025年9月5日学院将拟推荐的名单提交学校进行下一步审核公示。
5.推免学生注册报名。根据学校最终公布的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上传成绩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
六、工作纪律
1.学院严格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方案》农大行字〔2025〕1号中的规定执行。
2.推免工作务必要公平、公正、公开,高度重视资料保存、工作留痕,做到推免工作有迹可查。推免生遴选工作过程中有任何违规行为,学院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学院纪委委员负责监督推免和接收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违反遴选纪律者,将严肃查处。
3.所有参与本次推免工作的领导与工作人员须签署《山西农业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人员(评审专家)责任书》。学院领导干部及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4.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驻校纪检监察组、教务部申诉。
七、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山西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