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遵照我校关于开展2017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成立了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及复试组,确定了“推免”工作的办法及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免硕士研究生领导组及复试组组成
1、领导组:
组长:程刚、王晓闻
成员:王愈、贾昊昱、郝利平
2、复试评委的组成:
(1)专业复试评委,原则上不少于5人,提前半小时从学院现任副高职称以上教师中随机抽选。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评委,原则不少于3人,提前半小时从学院现任副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中随机抽选。
(3)评委的抽选,回避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教师。
二、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及交材料时间: 9月14日—9月18日上午12:00以前。
(二)推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健康向上,在学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国家文件不包括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对口升学学生、面向基层招收的各类有实践经验的学生、独立学院学生)。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或根据学校组织的外语统一考试成绩要求。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读期间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20%,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在读期间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40%,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所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必须要进行公示。
(3)各方面综合表现优秀的主要学生干部在满足以上1、2、3条件的基础上,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①在读期间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50%。
②中国共产党党员,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不少于2年。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指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两级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
③在读期间曾获校级以上奖励。
(三)资格审查
由院领导组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推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9月18日下午—9月19日
4、推免成绩计算
成绩计算方式:
必修课绩点 |
其他 |
科研项目 |
论文 |
专利 |
科技获奖 |
表彰 |
70% |
7% |
7% |
7% |
8% |
3% |
说明:
科研项目:在校期间申报成功大学生国家级科研项目7分(主持人获满分7分,排名第二6分,第三5分,第四4分,第五3分,其他排名不再计分);省部级科研项目5分(主持人获满分5分,排名第二3分,第三1分,其他排名不再计分);校级科研项目3分(主持人获满分3分,排名第二1分,其他排名不再计分)。
论文:在校期间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7分(第一作者7分、排名第二5分,排名第三3分,排名第四1分,其他排名不再计分);发表一级学术论文5分(第一作者5分,排名第二3分,第三1分,其他排名不再计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论文3分(第一作者获满分3分,排名第二2分,其他排名不再计分);其他二级学术论文2分(第一作者获满分2分,排名第二1分,其他排名不再计分)。
专利:在校期间申报成功国家发明专利7分(第一位发明人获满分7分,排名第二6分,第三5分,第四4分,第五3分,其他排名不再计分);实用新型专利5分(第一位发明人获满分5分,排名第二4分,第三3分,其他排名不再计分)。
科技获奖:在校期间获得大学生国家级科技奖8分(主持人获满分8分,排名第二7分,第三6分,其他排名不再计分);省部级科技奖5分(主持人获满分5分,排名第二4分,第三3分,其他排名不再计分);校级科技奖2分(主持人获满分2分,排名第二1分,其他排名不再计分)。
表彰:在校期间获得与学业有关的大学生国家级表彰奖3分,省部级表彰奖2分,校级表彰奖1分。
按照推荐条件,接收学生申请,研究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办法
1、复试内容及方法
学院接受的攻读我校学位的推免生进行专业复试,由复试组组织复试。
复试时间:10月9日上午
外语复试:外语复试采用口语、听力测试等形式进行(现场出题, 百分制打分)。
专业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专业复试(现场出题, 百分制打分)。
5、成绩计算
成绩计算方式:
必修课绩点 |
复试 |
外语 |
专业 |
70% |
10% |
20% |
四、推荐及录取
根据学校文件,下放我院推免指标数4个,由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的推免条件、推免生成绩确定向外校推免及录取到我院名单。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