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校内岗位津贴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学院内部科学、民主管理水平,调动全院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师生满意度提高,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和我校《校内岗位津贴实施细则(2011)》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重新制定了针对全院教职工的具体考核、分配办法。
为了使新办法有可操作性强,我们针对教师、干部、教辅、工人的具体工作和服务对象,力图在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前提下,实现量化考核。现将《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办法(讨论稿)》全文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大家在寒假期间认真阅读,并提出修改意见。意见可以当面向学院领导反馈,也可以通过系主任、工会小组长或支部书记反馈给我们,或发至yjm928@126.com,但注意,征求意见的时间截止到2月15日。学院在汇总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新学期将开始试行。
201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