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和推进育人科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测评细则。
第二条?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一定时期内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考核,是对学生在校表现的一种量化评价。
第三条?综合测评的结果将作为学生专业奖学金和其他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评优、入党、鉴定、毕业就业推荐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日常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四条?学习项
1、按时上课,记0.5分/天。
2、无正当理由缺课,记-1分/学时;病、事假记0分。
3、全学年全部必修课程按时考试,无作弊现象,记1分/科;考试通过,追加1分/科。
4、考试不及格,记-20分/科。
5、考试作弊,记-50分/次。
6、单科成绩名列全班第一,记2分/科。
7、全学年学习成绩名列全班前3名,依名次顺序分别记50、30、10分/年。
8、通过国家四级英语考试,记4分/年;成绩达80分以上,记10分/年。
9、通过国家六级外语考试,记10分/年。
10、参加班、学院、校、省级以上的知识、技能竞赛,分别记1、2、3、4分/次。
11、参加班、学院、校、省级以上的知识、技能竞赛获奖,依名次追加5、3、2、1分/次。
12、在校期间有创意、发明、创造,并得到认定或推广,记5~10分/项。
第五条?宣传项
1、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报道校园文明建设先进事迹,稿件被校报采用3分/件;校园生活广播采用,记1.5分/件;被省级报刊等采用,记5分/件。
2、参加班、学院、校、省级以上的征文、演讲赛、辩论赛、书画展等,分别记1、2、3、4分/次。
3、参加班、学院、校、省级以上的征文、演讲赛、辩论赛、书画展等获奖,依名次追加5、3、2、1分/次。
4、参加墙报、板报等宣传工作,记0.5~1分/次。
5、参加墙报、板报等宣传工作成绩突出(以学院团总支考评结果为准),追加3~1分/次。
第六条?文艺、体育项
1、按时出早操,记0.5分/次。
2、无正当理由缺操,记-1分/次;病、事假记0分/次。
3、按时参加文艺、体育比赛训练,记0.5分/天。
4、组织选定参加文艺、体育等集体活动者,无故缺勤记-1分/次;病、事假记0分/次。
5、参加班、学院、校、省级以上的文艺、体育比赛,分别记1、2、3、4分/次。
6、参加班、学院、校、省级以上的文艺、体育比赛获奖,依名次追加5、3、2、1分/次。
7、体育不合格,记-50分/年。
第七条?劳动卫生项
1、按时清扫宿舍卫生,记0.5分/次。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清扫宿舍卫生,记-1分/次;病、事假记0分/次。
3、宿舍卫生评为全院先进,追加1分/次。
4、全院宿舍卫生评比不合格,记-1分/次。
5、宿舍卫生评为全校先进,追加2分/次。
6、全校宿舍卫生评比不合格,记-2分/次。
7、参加各种比赛服务和其它义务劳动,记0.5~2分/次。
8、学校安排组织的劳动、打扫卫生,无正当理由缺勤,记-1~-2分/次;病、事假记0分/次。
第八条?社会工作项
1、按时参加政治学习、会议等,记0.5分/次。
2、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会议等,无正当理由缺勤,记-1分/学时;病、事假记0分/次。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报告、证明、表扬信等,记1分/次。
4、不参加社会实践,记-20分/年。
5、参加健康向上的社团活动,成绩突出,记1~2分/年。
6、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记0.5~2分/次。
7、违反校规、校纪应受处分,记-50分/次。
8、学生干部视工作情况每学年终由院考评组统一在考评均分上加分,记0~50分/年。
第三章?计算方法
第九条?综合测评成绩(H)=学习成绩(X)+日常考评成绩(R);学习成绩占综合测评成绩的65%,日常考评成绩占综合测评成绩的35%。
第十条?学习成绩(X)=学年各课程的算术平均值×65%。
第十一条?日常考评成绩(K)=学年逐月日常考评成绩的算术平均值。
第十二条?若学年逐月日常考评成绩算术平均值的全班最高分值大于35分,则每个人的日常考评成绩(K)等于其学年逐月日常考评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乘以比值(B);B=35/学年逐月日常考评成绩算术平均值的全班最高分值。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综合测评领导组,政治辅导员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日常考评要做到一月一总结,一年一汇总;测评结果每月第一周公布,反馈意见后学生本人签名、班干部签名上交由辅导员老师,并经审核签字,交由学生会办公室封存。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学院分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2004年10月执行,原细则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