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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0日 13:5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保证我院2026年春季学期硕士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6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检测、评阅、答辩、审议等学位授予工作的流程及时间节点安排等通知如下:

一、毕业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要求

1.完善信息(3月12日24点前完成)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模块,填写本人学术成果并上传佐证材料,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在“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中选择符合本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学位授予标准的学术成果进行添加。(导师须对研究生填报的刊物分级、收录情况、署名次序、发表日期等关键严格把关,确保准确无误)

2.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3月15日24点前完成)

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答辩资格审查”模块提交申请。学院受理后,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课程学习情况(根据培养方案审查学位课程科目、成绩、学分及总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研究实践、学术成果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3.导师及导师团队审核(3月20日24点前完成)

导师及导师团队负责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把关,重点审查:学位论文工作量与完成情况、研究数据与内容的真实性、学术规范与诚信,并综合评判学位论文是否达到送审评阅的基本学术水平与质量标准。审核通过后,导师方可签署同意送审意见。

在指导过程中,导师应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尤其要引导研究生恪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科学、规范、合理地使用人工智能等科研辅助工具。导师须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过程与撰写过程的监督指导,帮助学生明确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边界,防止对其过度依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研究成果的真实性与创新性。

4.学位论文预答辩或学科预审-院内专家评阅(3月27日24点前完成)

博士学位论文:在校外评阅前公开进行预答辩。预答辩委员会组成和预答辩程序,参考正式答辩的要求进行。预答辩通过后,进入学位论文检测环节。

硕士学位论文:在校外评阅前,由学科组织3位校内导师,对学位论文的选题、学科方向一致性、学术规范性及整体质量进行预审。申请人应根据预审意见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进入检测环节。

5.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和AIGC检测

学位论文在校外评阅前须进行文字复制比和AIGC检测,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每篇学位论文检测次数不超过2次。

首次检测:若“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研究生可选择“直接送校外盲审”或申请二次检测。若人文社科类≤35%或自然科学类≤30%,须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后申请二次检测。(4月1日24点前完成)

二次检测:检测结果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方视为检测通过。(4月8日24点前完成)

AIGC检测结果处理:检测结果会反馈至导师进行质量把关,对于AIGC比例高的学位论文,由导师与研究生自查修改,切实降低智能生成内容比例。

6.学位论文校外评阅(4月10日)

学院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按相关要求上传至外审平台。

评阅结果返回后,学院将评阅结果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供导师及研究生查阅。

7.学位论文答辩(2026年5月22日前完成)

严格按照学位授予时间节点安排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8.论文终稿提交(2026年5月27日前完成)

学位论文终稿提交前,研究生须严格依据《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模板》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格式检测与自查,确保符合学校规定的标准。学位论文终稿将作为上级部门及学校抽检的依据,研究生需高度重视终稿质量,提交前务必全面检查格式规范性与内容准确性。各学科和导师须对学位论文终稿及《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9.学位信息采集(2026年5月27日前完成)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学位信息采集,学院会认真审核学位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导出学位信息数据表,学位信息表须与研究生管理系统信息保持一致,经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研究生院。

10.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的课程学分、培养环节完成情况、预答辩、校内外评阅、答辩成绩情况及学术成果等逐项审查评议;对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进行复核、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投票表决。

教学秘书负责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名单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11.研究生院组织抽查审核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全部博士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硕士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校拟于6月中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13.颁发学位证书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决议后5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位证书的印制及颁发工作。

14.学位论文抽检

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格式规范性、文字复制比抽检,抽检结果将作为各培养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学院保留归档材料:

(1)《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

(2)《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

(3)《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情况登记表》

(4)《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

(5)《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审核认定表》

(6)《山西农业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7)《山西农业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

(8)《山西农业大学博(硕)士学位申请书》

(9)《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

(10)《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研究成果知识产权认定书》

(11)毕业生须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尚未见刊的学术论文,中文须提供录用证明及缴费证明;对于SCI收录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或SCI刊源检索报告及论文的DOI号,并能在其官网查到。其它采用专利、奖项等成果申请学位者提供相应材料。

(12)毕业生提交按规定格式排版的终版学位论文纸质版3本,学位论文中须包含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的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注:所有材料全部要求A4双面打印,不得动原有排版,不得增减页。材料请从研究生系统导出按要求打印或采用空表表格手写。

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电话:0354-6289789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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