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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院治安、消防管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1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食品院治安、消防管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院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本单位区域的工作秩序及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治安、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本单位和下属各部门、重要岗位、合作单位、施工单位的治安、消防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义务消防队、应急志愿队。

二、切实加强对治安、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有院长、书记挂帅,由院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组员的治安、消防安全领导专班,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重大事故的防御能力,有专人开展正常的安全工作。应把此项工作放在和教学、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开会布置、奖惩。

  三、及时有效解决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专班成员每月应对办公场所、人员矛盾进行摸排,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

  五、我院举办集体活动具有安全风险的,应当成立应急安全专班、制定应急预案,落实治安、消防安全措施;安全风险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八、安全责任人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书面记录,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制定措施整改“清零”。实验室、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基地等重要场所,列为我单位重点防范部位。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应做岗前安全培训教会灭火器使用方法;对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物品要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不等不靠,应立即在办公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须制订应急防范预案,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严守,确保万无一失。

  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并上报单位负责人;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一、配合上级要求开展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上报。

  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治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板报和各种会议屏幕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重点加强防火、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组织防火或逃生、自救相关实战演练,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处突能力。

十三、加强对治安、消防工作的奖惩力度。对工作优秀的员工要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脱岗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要严肃问责予以相应惩罚.

   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贮藏保鲜研究所)

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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