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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工作细则
2014-09-25 10:40     (点击: )

实验室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在教学、工作中的作用,特别是保证本科实验教学顺利进行,促进实验室管理走向系统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验技术人员工作细则。本规定的实验技术人员指在本院实验室工作的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及实验教学辅助人员。

1. 应该了解本实验室承担的实验课名称、及相应的实验项目和实验学时数。应掌握实验课开设的具体时间和人数。并有相应记录。

2. 对所做实验项目需用仪器、试剂等,需提前制定出计划,并于每学期第一周内,制订出学期工作计划,报学院办公室。提前一周准备好实验项目所需仪器和物品。

3. 全面负责管理实验室所有仪器和物品。帐、物、卡相符。

4.要严格精密仪器(价值2000元以上者)和大型仪器管理,原则上精密和大型仪器不能随意搬动,不外借使用。凡教学计划外使用,需向院申明,在不影响正常本科实验教学的前提下,经院批准后,方可在本实验室按操作规定使用。

5.每次实验课后,要负责清点实验所用仪器、器皿是否保持清洁、完好。如有损坏,要当场写出损坏报告,由损坏者和实验指导教师签字,分清责任,以便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6. 负责管理所有低值耐用品(单价低于500元的仪器设备)、工具类和器件类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要及时入帐、出帐,做到帐物相符,及时补充,保证实验运行。低值用品一般不准外借,确实需要外借的,必须经院批准登记后,方可借出,并要督促按期归还。

7.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要统计出各实验需要零星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填写低值易耗品申购表,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查后,由院安排人员统一购置。采购回的物品要验收并办理入库手续,登入物品明细帐内,妥善保管。

8.剧毒、易燃、易爆药品必须专柜存放,剧毒药品(按学校规定审批制度)用多少领多少,一次用完。

9.承担实验室业务管理、基础统计、清洁卫生和安全工作。要及时关好实验室水闸及水笼头,防止跑、冒、漏。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不准任何人在实验室内违章用电。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严防火灾。

10. 要加强实验室钥匙管理。负责登记持有实验室钥匙的人员。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钥匙不得配制,不得随意转借他人。负责保管好所有仪器柜的钥匙。 凡因钥匙丢失或保管不当,造成财物被盗事件的,将追究责任,并根据事件情节轻重,责令责任人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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