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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聘年轻教师业务素质提升培养工作的规定
2014-09-24 17:53     (点击: )

(2013年12月20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一、新聘年轻教师的业务素质提升培养工作,由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组织实施和考核,实行系主任负责制。

二、系主任的职责:

1.为新聘年轻教师选派培养导师,并与导师、年轻教师共同制定培养提升计划。

2.每年年底,对新聘年轻教师当年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3.组织对新聘年轻教师第一次计划安排授课前的试讲考核。

4.对本系培养期内的新聘年轻教师,每学期至少随堂听课1次,并及时反馈、提出改进意见。

5.系主任每学期随堂听课记录,列入年度校内津贴(绩效工资)的集体活动出勤工作奖励。

三、导师的职责:

1.按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并结合新聘年轻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承担的教学任务,共同制定其2—3年的年度培养计划,填写《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

2.安排并考核新聘年轻教师,全程听导师主讲的1—2门专业主干和专业必修课。

3.指导新聘年轻教师编写并审阅其所授课程至少1门课的教案(讲稿)。

4.新聘年轻教师培养期内承担教学授课任务的,导师每学期至少要听课2次,并及时反馈、提出改进意见。

5.安排新聘年轻教师参与导师科研课题活动、科技服务活动,指导申报学校、省、国家级课题。

6.每年年底,对新聘年轻教师完成当年培养计划情况进行总结。

7.被选任的导师,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学科建设角度、从事业后继有人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对能认真完成培养任务的导师,学校每人每年折算3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对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教学导师,在晋升职务职称、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8.导师每学期随堂听课记录,列入年度校内津贴(绩效工资)的集体活动出勤工作奖励。

四、新聘年轻教师的学习提升任务及要求:

1.新聘年轻教师业务素质提升培养周期一般为2—3年。

2.学习并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培养期内,全程选听4—6门本专业的主干课和专业必修课;其中,要全程听培养导师主讲的1—2门专业主干、专业必修课或实验助课。

4.若非属校内开新课,要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全程听校内现任课教师讲课。

5.试讲考核合格,才能安排正式授课任务。

6.培养期内,至少独立完整地承担本专业相关课程1门专业课的实验教学任务。

7.培养期内,安排每人每年1—2次带学生驻厂实习的实践教学锻炼,每次时间不少于一周。

8.主动征求导师、系主任等老师、领导对自己授课的听课评价。

9.主动参与导师科研课题活动、科技服务活动。

10.硕士学位入职的教师,培养期内要成功申报校内科研基金,并完成项目主要研究工作,在二级以上学术期刊发1—2篇专业论文;积极申报省、国家级基金课题。

11.博士学位入职的教师,培养期内要完成学校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主要研究工作,在一级以上学术期刊发1—2篇高水平专业论文;积极申报省、国家级基金课题。

五、培养考核

1.学院要求新聘年轻教师参加每年一次的学院教学基本功竞赛,并对其教学技能进行考核。对被评为优秀的,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2.新聘年轻教师,在培养期内科研方面取得成绩的(成功申报省级以上课题,发表1A级以上论文等),按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办法给予奖励。

3.新聘年轻教师在培养期内,非因病等客观原因,没有按计划完成听课任务,视为没有完成教学任务,按占包含听课任务在内的应完成教学任务总量的比例,扣除相应的年度校内津贴(绩效工资)的部分。

4.培养期内需要晋升职称的教师,非因病等客观原因,没有开始认真履行培养计划,以不完成基本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

5.近三年新入职的教师,都要纳入本规定培养对象范围。对已完成部分培养任务的教师,在培养计划表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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