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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2014-09-25 10:38     (点击: )

1. 为充分利用实验室,支持师生开展科技活动,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特制定我院实验室开放工作制度。各实验室应积极以各种形式对学生开放,增加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发挥实验室资源效益,对加强学生的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努力,对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有重要意义。

2. 实验室开放内容应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进行小制作、小发明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特别鼓励学生参与教师课题,学习解决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问题。

3. 各实验室的负责人和实验工作人员,要及时向师生公布所拥有的实验能力,包括主要仪器设备名称、数量和可开实验项目等。要通过最大能力接受师生的实验要求。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完成更新及有新的变化,要及时向师生通告实验室相关信息,以便于师生选择实验。

4. 具体工作中,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相互配合,做好实验室各项基本准备工作。

5. 在实验过程中,实验指导人员既要努力营造宽松的自由的实验氛围,以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又要注意加强对学生创造性的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6. 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应向实验室管理人员预约,并说明有关的实验实施方案,要细致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资料,做好具体实验的准备工作。

7. 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教师,要时刻提醒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注意安全。对易造成伤害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剧毒药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妥善保管,实验室管理人员专人负责。

8. 师生与实验管理人员相互提醒、互相监督,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具体规章制度,损坏和丢失仪器设备的,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 实验管理人员要勤检查实验室水、电和火,要勤检查消防设备。学生离开实验室前要细致检查水、电和火,确保实验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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